2026年7月16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6年第20号),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。
政策主要内容
一、锂离子蓄电池等品类分步征税
自2026年9月1日起,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
自2027年9月1日起,上述产品消费税税率上调至4%
二、光伏电池分步征税
自2027年4月1日起,对光伏电池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
自2028年4月1日起,光伏电池消费税税率上调至4%
三、新型电池免征消费税
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,对钠离子电池、固态电池、燃料电池免征消费税
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、叠层电池、砷化镓电池同期免征消费税
四、免税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
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电池产品,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
纳税人须在首次申报减免税前,取得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
五、抵扣机制
纳税人外购、委托加工收回或进口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产品,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,可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缴消费税税额
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电池产品,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,不缴纳消费税